政策要点

面向 2026 年交易年度,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津工信电力〔2025〕14号,文件落款 2025年12月11日、官网 12月12日公开发布),随文印发 5 件配套工作方案(均为 2026 年修订版):中长期交易、零售市场、绿电交易、独立储能、电力市场履约保障凭证。

  • 交易规模:天津地区 2026 年电力市场化直接交易电量总规模暂定为 375 亿千瓦时(含绿电交易),区外机组交易电量上限为交易电量总规模的 40%;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天津国能盘山发电、天津国投津能发电三家 500 千伏发电企业纳入区内电量份额。
  • 代理购电衔接: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与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原则上执行相同交易规则及区内外电量比例;代理购电产生的偏差暂不予考核
  • 交易纪律:不得与其他交易主体串通报价,不得恶意报量、报价或恶性竞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市场。
  • 零售市场(附件2):零售用户全部工商业电量须通过市场购买,且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每个合同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套餐;套餐以自然月为最小时间单位、最长 12 个月、不得跨自然年度;电量与电价按"总电量、平段电价"填报,价格以元/兆瓦时为单位、保留三位小数。
  • 零售电价怎么形成(附件2 第七条)
  • 固定价格上限=市发展改革委 2026 年煤电容量电价调整后确定的电量电价(0.376 元/千瓦时)上浮 1%,即 0.37976 ≈ 0.3798 元/千瓦时(379.76 元/兆瓦时)下限为零
  • 固定价格低于或等于售电公司批发市场中长期交易合同加权均价时:合同价格=固定价格
  • 固定价格高于加权均价时:合同价格=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权均价)×价差分成比例价差分成比例上限 100%、下限 50%
  • 偏差考核与免责:偏差考核价格=合同价格 × 偏差考核系数 V0 ≤ V ≤ 2.0%;需要免责结算时,零售用户可在每月最后一日 24 时前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向售电公司提出偏差电量免责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免责协议后,实际免责电量取"协议免责电量"与"实际偏差电量"二者中的较小值,该部分 V 置为零
  • 结算保护(附件2 第十三条):电能量偏差损益调节系数 S=101%(现阶段),即零售用户月度综合度电价格(购电费用口径不超过合同价格 × 101%;超出部分以"电能量偏差损益调节费用"形式扣减。
  • 峰谷分时继续执行: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参与零售市场交易后应当继续执行峰谷电价(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我市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25〕277号),尖峰、高峰及低谷电价按"平段价格+上下浮动"方式形成。
  • 用户入市时间表(与该通知、2026年9月9日《关于推动35千伏及以上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的通知》、津工信电力〔2026〕13号方案衔接):
时间事项
2026年11月起2027年度市场化交易预计陆续组织开展,参与交易的用户应提前完成注册
2026年12月31日前35千伏及以上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须通过天津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入市,自主选择批发用户或零售用户;当月办结,自次月起直接参与交易
2027年1月1日起未完成注册入市的 35 千伏及以上用户,不再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全部工商业用电量暂按"批发用户超用电量价格"结算
2028年起10 千伏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
2030年全面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除保障性用户外全部直接参与

对工商业用电企业的四个信号(浩源解读)

  1. "入市"已是必答题,不再可选:35 千伏及以上用户 2026 年 12 月 31 日是大限;未按期注册并不等于维持现状,而是失去代理购电资格、按批发用户超用电量价格结算——价格不确定性显著上升。
  2. 零售套餐的两个参数直接决定你的电价水平固定价格(受 0.3798 元/千瓦时上限约束)与价差分成比例(50%~100%,越高对用户越有利)。这两项是在签约环节谈定的,签约后再改要走套餐调整流程。
  3. 偏差是"可管理的成本":偏差考核系数 V 由双方约定(0~2.0%,越低越有利);生产安排有变化时可按月申请免责(每月最后一日 24 时前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形成免责协议),把免责申请纳入例行的用电与生产计划动作,能实实在在省下考核费用。
  4. 结算封顶提供一层保护,但账单仍要按月核对:S=101% 让月度综合度电价格不会超过合同价格的 101%;同时零售用户按月结算,账单核对(合同价格、偏差考核费用、是否触及封顶)应形成固定流程。

建议的行动清单

  • 10 月底前:核对供用电合同与计量点,确认是否属于"最高供电电压 35 千伏及以上、带有工商业计量点"的必须入市范围;
  • 10 月底前:完成售电公司比选(至少比较 2~3 家的套餐参数与服务);11 月前后在天津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入市(建议在 2027 年度交易组织前办结,硬截止 12 月 31 日),自主选择身份(批发或零售);
  • 签约前:核对套餐的固定价格是否在上限内、价差分成比例是否不低于 50%、偏差考核系数 V 是否尽可能低,并明确免责申请与套餐调整条款;
  • 每月:核对账单的综合度电价格与封顶线;生产/检修计划确定后,在当月最后一日 24 时前提交偏差免责申请;
  • 有绿电、储能、光伏需求的用户:同步评估绿电交易与独立储能交易(结算顺序为独立储能 → 三方绿电 → 购售电套餐),把用能方案与入市路径一起规划。

需要更细的条款解读、算例与行动清单,见本站业务知识连载《电力零售明白纸解读(2026年版)》。 相关背景文章:《天津市印发〈落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施方案〉》《天津推动35千伏及以上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

政策原文(官方链接)

文件发文机关/日期官方链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津工信电力〔2025〕14号)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2月12日发布原文页
附件1 天津市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方案(2026年修订版)通知附件官方原件
附件2 天津市电力零售市场交易工作方案(2026年修订版)通知附件官方原件
附件3 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2026年修订版)通知附件官方原件
附件4 天津市独立储能市场交易工作方案(2026年修订版)通知附件官方原件
附件5 天津市电力市场履约保障凭证工作方案(2026年修订版)通知附件官方原件
关于推动35千伏及以上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的通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9月9日原文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落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工信电力〔2026〕13号)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7月23日原文页
关于优化我市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25〕277号)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文页

来源与说明:本文由天津浩源永亨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整理编制,依据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整理,关键数字(交易规模、区外上限、固定价格上限、价差分成比例、偏差考核系数、结算调节系数、时间节点)均与官方原件逐项核对。 本材料仅供参考,不构成交易决策依据;具体交易、结算事项以官方文件、交易平台规则和购售电套餐约定为准。 天津电力交易平台入口:https://pmos.tj.sgcc.com.cn (注册入市、零售商城等业务办理以平台公示为准)。 政策具有更新节奏(2027年度交易方案预计 2026 年 11—12 月发布),信息截至日期: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