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2026 年 7 月 23 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天津市落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施方案》(津工信电力〔2026〕13 号),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6〕4 号)部署。核心内容如下:
- 总体目标:到 2030 年全面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有序推动我市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电力现货市场平稳运行。
- 电力现货市场:京津冀协同联动,力争 2026 年底前进入模拟试运行阶段;稳定运行后稳妥推动电力用户参与省间现货交易。
- 跨省跨区交易:加快大同—天津南特高压输电工程建设,2027 年建成投运;优化本地 500 千伏主干网架与 220 千伏电网分区,提升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能力。
- 中长期与辅助服务:强化中长期市场签约履约;研究设计京津冀调频、备用、爬坡等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按"谁受益、谁承担"原则传导成本。
- 绿电与容量机制:研究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绿证消费制度;适时研究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的容量电价机制。
- 用户全面入市时间表:自 2027 年起,35 千伏及以上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自 2028 年起,10 千伏用户全部直接参与;到期未注册入市的,作为市场化兜底客户按批发用户超用电量价格结算。
- 新型经营主体:规范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市场,公平承担输配电费用与系统调节责任;全面启动电力市场信用评价。
对工商业用电企业的三个信号(浩源解读)
- 代理购电窗口正在收窄:10kV 及以上用户 2027-2028 年将全部直接入市——电价将由市场化交易形成,企业需要更专业的用电成本规划与交易策略支持,否则可能面临"兜底价格"结算。
- 分时电价与现货联动:现货市场运行后,分时价格信号将引导需求侧主动调节——储能、可调负荷、需求响应的配置价值进一步凸显,综合能源管理服务的需求将显著上升。
- 绿电消费加速:绿证制度与多年期绿电交易推广,外向型制造企业对绿色电力采购的刚性需求增强,分布式光伏+绿证组合的价值提升。
转载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落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工信电力〔2026〕13 号,2026-07-23 印发,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