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2026 年 7 月 13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334 号),落实《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13 号),启动国家级零碳工厂(含零碳算力设施)分阶段梯度培育:
- 申报门槛(制造型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低于 1000 吨标准煤,已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名单;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行业限额强制性国标 1 级(先进值)或能效标杆水平。
- 申报门槛(算力设施):独立供配电与制冷系统,规模不小于 3000 个标准机架(智算中心除外),PUE 达到 GB 40879 的 2 级及以上,已入选国家绿色算力设施名单。
- 核心指标(建设期内,不晚于 2030 年达标):
- 单位能耗碳排放:基本 ≤1.8 → 目标 ≤0.2 吨 CO2/吨标准煤
-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基本 ≥30% → 目标 ≥95%
- 非化石能源电力物理认定量占比:基本 ≥10% → 目标 ≥35%(年用电 500 万千瓦时以上企业适用)
- 须建立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碳排放核算体系。
对工商业用电企业的意义(浩源解读)
- "零碳"从口号变成可申报的工程: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95%、绿电物理认定 35% 的硬指标,把企业减碳路径直接指向分布式光伏+绿电直连+储能组合。
- 供应链传导将至:头部制造企业一旦入选,必然要求上下游同步降碳——为链主企业做配套的天津企业需提前准备碳核算与绿电方案。
- 我们的服务接口:零碳工厂所需的用能监测、能效管理、绿电采购、光伏储能建设与运维,正是我们"综合能源管理"服务线的标准交付内容。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334 号,2026-07-13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