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2026 年 7 月 5 日,国务院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6〕22 号),明确"十五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攻坚期。核心目标与任务:
- 总体目标:到 2030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25 年降低 17%,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25%,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 能源结构优化:坚持风光水核多能并举;到 2030 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 28 亿千瓦以上,常规水电 4.1 亿千瓦左右,核电运行装机 1.1 亿千瓦左右;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布局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
- 新能源消纳:新增西电东送能力 8000 万千瓦以上,加快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大力推进省间电力互济工程。
- 产业与消费:深入推进产业绿色化低碳化,稳步实现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对工商业用电企业的意义(浩源解读)
- 碳排放约束进入量化考核期:单位 GDP 碳排放下降 17% 将层层分解到地方与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出口外向型企业的碳排放核算与减碳压力显著上升。
- 绿电与能效双通道降碳:分布式光伏+绿证、节能改造、能源管理体系将成为企业完成碳目标的标配手段。
- 窗口期明确:"十五五"是布局企业侧减碳基础设施的最后政策窗口——早布局早受益。
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6〕22 号,2026-07-05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