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2026 年 6 月 13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884 号),文件已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和有关中央企业贯彻实施。
- 规划依据"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编制,是"十五五"时期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方向性、纲领性文件。
- 其下位配套文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942 号)已于 2026 年 7 月印发。
- 规划全文以附件形式随通知发布。
对工商业用电企业的意义(浩源解读)
- 能源体系的"施工图"已定:十五五期间能源生产消费结构、电网形态、市场机制的调整方向均以该规划为纲,企业的用能策略需要同步对标。
- "新能源+新型电力系统+碳达峰"三文件构成组合拳:对企业而言,分布式光伏、储能、绿电采购、需求响应的政策确定性显著增强,投资与转型窗口明确。
- 建议持续关注后续出台的分领域实施细则(电价、消纳、绿证、市场交易等)。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关于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884 号,2026-06-13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