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2025 年 12 月 23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发改办环资〔2025〕1082 号),依据《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 号),经园区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部门会商,共纳入 52 个园区

  • 建设要求:按照国家级零碳园区指标要求编制建设方案,统筹优化能源供给消费,加强源荷匹配,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 支持措施:在资金安排、要素保障、技术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在国家级零碳园区落地;鼓励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商业模式创新。
  • 验收机制:达到指标要求的园区经地方评估后提请国家发展改革委验收,通过后正式作为国家级零碳园区;经验做法全国推广。

对工商业用电企业的意义(浩源解读)

  1. 园区能源形态将系统性升级:52 个国家级零碳园区率先落地绿电直连与增量配电网,园区内企业的用能成本与绿电可得性将明显区别于区外。
  2. 天津企业更应关注本地名单:天津市已配套发布市级零碳园区培育建设名单(第一批 16 个,2026-06-11),园区内客户对节能改造、光伏储能、综合能源管理的需求将集中释放。
  3. 源荷匹配是共同关键词:园区建设方案强调源荷匹配——这正是运维+新能源+监测一体化服务的用武之地。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5〕1082 号,2025-12-23 印发)